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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2017年度考核细则说明

2017-12-27  保卫处    访问量:

  

2017年学院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扣分细则说明如下:

1、立案扣分=发案数/系总人数*100*扣分系数4/3;

2、损坏安防和消防设备扣0.1分/次;

3、宿舍违规养犬扣0.05分/次;

4、重点检查出现问题扣0.2分/次;

5、案件纠纷:一般案件学生扣0.2分/次,刑事案件0.4分/次;一般案件职工扣0.5分/次,刑事案件1分/次;

6、违章停车自2017年5月起,扣0.05分/次;

7、下达整改通知书扣0.05分/次;

8、特色亮点加分根据工作台账、安全教育、工作配合等方面情况酌情加分0.2——0.5分,由各部门进行申报至综治办审核。




(编辑: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