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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大门进出月租车申报登记管理细则

2019-11-11  保卫处    访问量:

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平安稳定,确保学校文明和谐,为顺应广大师生员工的呼声,破解学校门卫管理的痛点与难点问题,学校保卫处拟进一步规范强化校大门门卫管理,但因学校安防监控系统建设正在推进中(校大门收费申报要求提供停车场地监控布局图等材料而暂时无法正式启动),在此过渡期推进月租车清理及登记管理工作,以更好服务广大师生员工。

一、申报登记办理范围

1、学校在职职工每人可据实申报月租车1台次。

2、居住在校内的离退休职工及其子女可据实申报月租车(台次可根据其子女数,方便其子女来校探望老人)。

3、校内有私房但本人未居住且已出租的业主,可据实申报租住户月租车1台次(业主出示证明)。

4、校内公租房住户每户可据实申报月租车1台次(资产处出示证明)。

5、校内门面经营户每户可据实申报月租车1台次(资产处出示证明)。

6、服务学校教育教学、生活服务等单位可据实申报月租车(由其主管部门出示证明)。

7、社区工作人员月租车由社区统一汇总(社区出示证明)。

二、申报登记办理程序

1、申报月租车车主,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车主姓名、部门/居住楼栋房号、联系电话、车牌号等信息。

2、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一收集汇总后交至保卫处上传信息并备案。

3、其他未统一办理人员也可直接提供相关资料至保卫处上传信息并备案。

三、申报登记办理时间与联系人员

1、办理时间:

自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22日集中办理,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办理。

2、保卫处联系人员与电话

东湖校区:王  栩     手机:15273184021(64021)

马坡岭校区:任德辉   手机:13908493323(63323)

电子邮箱:290953009@qq.com(王栩)

 

保卫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编辑: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