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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综合治理的有关通知

2017-03-13      访问量:

  
近期,部分在校学生驾驶无牌摩托车闯入校园、违规饲养宠物、教职工车辆乱停乱放、在生活区散养家禽等行为有所抬头,已严重干扰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全力推进卓越职院和平安高校的建设,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牌摩托车及其他违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凡在校内道路飙车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教学生活秩序的,保卫处一律将车辆暂扣,交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处理,驾驶员为在校学生的,按校规予以处理。
二、校园内禁止饲养猫狗等宠物。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不得在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体育场馆、休闲场地等校园公共活动区域养犬溜犬,违者没收宠物交由城管部门处理,对违规学生按校规予以处理。
三、请学工系统及各系部确实履行好教育督查职责,督促学生将违规车辆、宠物等自行处理,不得再次带进校园。
四、校内主要道路、人行道、黄色网格线内禁止停放车辆,在规定区域停放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和校内整体美观,学院举行重大活动时,提倡教职员工采取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来校。
五、请各部门加强宣传,引导教职工按规定执行,共建和谐校园。下一阶段学院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查违规行为,对于教育督查监管不力的部门将实行综治考评扣分处理。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