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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消防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2018-06-13  保卫处    访问量: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处、馆:

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以及《学院校园秩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开展“开学第一课”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及湖南省综治委《关于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着力加强广大师生员工“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安全、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生命安全重于泰山”。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保卫处研究决定,各二级学院、相关部处馆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工作,具体如下:

1、引导师生关注和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重点强化新生和新进教职员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邀请专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专题讲座,着力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组织一次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应急模拟演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等安全知识;

4、寒暑假前、重大节假日以及“5.12”防灾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温馨提示;

5、开展季节性防火及安全用电等知识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实用常识的宣传教育等;

6、加强违章违规用电、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及处罚情况的警示宣传教育;

7、着力加强宣传公共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灯、室内外消防栓等)的完好有效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确保不占用、不堵塞、不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消防关乎你我他,安全防范靠大家”。各二级学院、相关部处馆可以灵活多样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模式,以板报、公告栏、通知栏、短信、微信、QQ群、网页、专门培训及向保卫处网站、校园网投稿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系列活动;学校保卫处也会根据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安全管理资质培训,多渠道着力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及防火自救、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杜绝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处馆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的相关记录和材料,并报保卫处备案,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将作为学校对各部门年度综治考评加分项的重要依据。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处馆如邀请宣讲专家可主动联系湖南省消防协会(电话0731-84443119  手机13687377496庞四新)或普消消防安全宣传中心(手机17700797894周甜)(义务宣讲),积极协商安排好时间和内容,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参加宣讲教育活动(可利用部门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抽出半小时以上时间实施,亦可以同时安排学生参与)。如在宣讲或模拟演练中需要使用灭火器,可提前向学校保卫处申请领取(联系人:王栩,手机内码:64021)。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编辑: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