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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通知

2020-10-09  保卫处    访问量:

一、新生户口是否迁入学院,采取自愿原则;

二、自愿将户口迁入学院的同学,准备本人户口(或户口迁移证)、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于202011         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三、根据有关户口政策,每年只办理新生落户审批手续,这次未迁户口的,以后学院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731--84637007





(编辑:张欢)